police_4th_general
112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11 題
某甲在假釋期間,又再故意犯罪,關於適用刑法第 78 條假釋撤銷規定問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故意更犯之罪,受 7 個月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者,應撤銷假釋
- B 法院若認為應撤銷甲的假釋者,應於再犯罪判決確定後 6 個月內為之
- C 甲故意更犯之罪,受 5 個月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者,應撤銷假釋
- D 甲的假釋經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不算入刑期內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在設計假釋撤銷制度時,對於「犯下重罪」與「犯下輕罪」的人,在處理手段上是否應該完全相同,還是應該賦予法官根據案件嚴重程度調整的權力?如果所有案件不論輕重都一律強制撤銷,是否會違背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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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真相只有一個,你的推理很精準!
咳咳……(用領結清了清嗓子)看來你已經看穿這道題目的詭計了,做得好!關於刑法第 78 條的假釋撤銷機制,關鍵就在這裡:
- 區分化處理:法律針對假釋期間故意犯罪設下了「6 個月」這道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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