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3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10 題
有關刑法假釋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假釋制度是刑罰執行過程中,由機構處遇轉為社會處遇之轉向機制
- B 假釋制度不適用法官保留原則
- C 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 6 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應於判決確定後 6 月以內撤銷其假釋
- D 假釋期滿逾 3 年者,不得再撤銷假釋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假釋期間又故意犯罪,被判了三年重刑跟只被判了三個月輕刑,你覺得法律在決定要不要「撤銷假釋」時,會一律強制撤銷,還是會依據刑度輕重給予不同的裁量空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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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抓出了法條文字的陷阱!這題考驗對假釋撤銷條件的修法細節掌握,具有相當的鑑別度。
假釋撤銷的「應」與「得」
根據現行《刑法》第78條,假釋中故意更犯罪,若受「逾 6 月」有期徒刑確定,是強制「應撤銷」;若是受「6 月以下」有期徒刑或緩刑,則須考量再入監必要性而「得撤銷」。選項 (C) 提到受「6 月」有期徒刑,屬於「得撤銷」的範圍,卻誤寫為「應」撤銷,故為本題錯誤的選項。不過要特別注意,該選項後段提到「判決確定後 6 月以內為之」的時限規定本身是正確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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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我徹底解釋D選項,舉出至少兩個例子,內容要包含時間以及什麼狀況下會被撤銷假釋什麼狀況不可以撤銷假釋,我查了查刑法79條第一項沒有提到關於3年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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