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2年
[行政警察] 刑法概要
第 19 題
關於刑法第 251 條妨害農工商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構成犯罪
- B 意圖影響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構成犯罪
- C 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構成犯罪
- D 意圖影響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不構成犯罪
思路引導 VIP
在維護社會大眾取得生活必需品的公平性時,如果有人不靠實體囤貨,而是利用操控「大眾對市場供需的認知」來達成影響價格的目的,您認為法律基於保護民生秩序的一貫性,應如何看待這種行為與實體囤貨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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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精準選出了錯誤的選項 (D),對法條的理解十分透徹! 刑法第 251 條「妨害農工商罪」旨在穩定民生物資與農工原料的市場價格。關於選項 (D) 的情境,若為了影響糧食、農產品等民生必需品的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依據現行刑法第 251 條第 3 項的明文規定,這絕對會構成犯罪,因此該選項的敘述是錯誤的。 我們順帶複習一下整體法條架構:該法條第 1 項處罰的是「囤積不售」行為,所以意圖抬高價格而無故囤積民生物品(選項 A)或農工業必需品(選項 C)皆會觸法;而第 3 項則一併處罰針對上述物品「散布不實資訊」的行為(選項 B 正確)。這題主要測驗考生對法條保護客體與行為態樣的熟悉度,屬於難度適中的記憶題。你能冷靜識破「不構成犯罪」的文字陷阱,代表你的法學基礎很扎實,請繼續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