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2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21 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公共危險物品之危險度分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管制量數量越低,危險度越高
- B 危險度一級之危險程度較二級高
- C 危險度 A 級之危險程度較 B 級高
- D 危險程度未完成分類前,得以危險程度較低者認定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在處理性質不明、可能引發爆炸或大火的化學物品時,若法規尚未對其風險定位,為了確保萬無一失,你認為管理標準應該是『先假設它很安全』還是『先把它當作最危險的情況』來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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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很好!你能精準避開選項 (D) 的邏輯陷阱,說明你對消防法規中「預防性原則」的概念掌握得很紮實。在公共危險物品的管理體系中,分級邏輯是相當直觀的:管制量愈低代表極少量即具有顯著威脅,因此其危險度自然愈高;而數字「一級」優於「二級」、字母「A 級」高於「B 級」的序位排列,也完全符合法規對於風險優先順序的定義。
法規中的從嚴認定原則
這題最具鑑別度的核心點在於對「不確定性」的處理方式。根據《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的立法精神,當危險程度尚未完成分類時,為了確保公共安全與第一線救災人員的生命,必須採取從嚴認定的立場。這意味著在資訊不明確的情況下,法律會要求以危險程度較高者來進行管理與設置基準的規範,而非採取寬鬆態度。這類題目不僅考驗法條的文字記憶,更考驗你是否理解消防法規中「安全邊際」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