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police_4th_general 109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8 題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公共危險物製造場所之構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僅處理高閃火點物品且其操作溫度未滿 100℃,得免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
  • B 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
  • C 牆壁開口有延燒之虞者,應設置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
  • D 設於室外之製造或處理液體之設備,應在周圍設置距地面高度在 15 公分以上之圍阻措施

思路引導 VIP

若要設計一棟存放易燃化學品的廠房,請思考:從「防止內部爆炸壓力過大」與「阻絕外部火勢延燒」這兩個完全相反的防禦目標來看,建築物的各個部位(如屋頂、一般門窗、鄰近建物處的開口)在構造強韌度上應該一律相同嗎?還是應有不同的層次區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15條關於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構造之規定。 關於選項A,依該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目規定,建築物之屋頂若僅處理高閃火點物品且其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得免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故敘述正確。關於選項B,依該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窗戶及出入口應設置「三十分鐘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窗,而非一小時以上,因此選項B敘述與法條不符,為本題之正確答案。關於選項C,同依該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牆壁開口有延燒之虞者,應設置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常時關閉式防火門,故敘述正確。關於選項D,依該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設於室外之製造或處理液體六類物品之設備,應在周圍設置距地面高度在十五公分以上之圍阻措施,敘述亦完全正確。 綜上所述,僅選項B的防火門窗時效規定敘述錯誤,故選B。

🏷️ 相關主題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
查看更多「[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