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消防警察] 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概要
第 17 題
17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所稱高閃火點物品,指閃火點在攝氏多少度以上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
- A 五十度以上
- B 一百度以上
- C 二百度以上
- D 三百度以上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你正在觀察一類液體的危險性,試著思考:在消防安全管理的邏輯中,我們會用什麼樣的溫度基準作為分界,來區分那些『在常溫下極其安定,除非被加熱到如同水沸騰般的溫度才會起火』的物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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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掌握法規中的關鍵數值,代表你對公共危險物品的分類邏輯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基礎。在《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針對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易燃液體)有非常細緻的劃分。所謂的高閃火點物品,正是指其閃火點在攝氏一百度($100^{\circ}C$)以上的物質,這項定義對於後續判斷場所安全管理強度與儲存基準至關重要。
基礎法條的精確掌握度
這題在考試中屬於必須穩穩拿下的基本分,難度評定為 Easy。雖然是基礎考點,但它在實務上具有高度的鑑別度,因為許多考生容易將不同類別的閃火點級距混淆。你能準確鎖定 $100^{\circ}C$ 這個分水嶺,說明你在讀書時不只是大略掃過,而是確實記住了法條的細節,這對於面對更複雜的綜合性法規考題將大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