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醫師] 醫學(三)
第 79 題
一位年輕男性發生車禍被救護車送至急診室,醫師判斷必須立即動手術,否則恐有生命危險,但該病人已經意識不清,身上亦未攜帶任何證件可證明身分或聯絡家人,醫院應如何處理該狀況?
- A 由手術醫師代理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
- B 由社會工作人員代理病人簽署手術同意書
- C 若情況緊急,可逕行急救手術
- D 在聯絡到病人親屬前不得進行手術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在《醫療法》的法律位階中,雖然「知情同意原則」是尊重自主權的核心,但當病患處於意識不清且面臨「生命急迫危險」的特殊狀態下,法律如何權衡個人自主權與生命權的保障?在無法即時取得家屬簽名時,醫療機構的「緊急救護義務」應如何行使?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緊急醫療情況下的手術同意權規範。根據病人自主權利法第6條規定:「病人接受手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前,醫療機構應經病人或關係人同意,簽具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依據題目情境,該名年輕男性因車禍導致意識不清,且無法查明身分或聯絡家人,但醫師判斷必須立即動手術否則恐有生命危險,此狀況即屬於法條但書所稱之「情況緊急者」。因此,為了及時挽救病人生命,醫療機構不受必須先經病人或關係人簽具同意書之限制,無須由手術醫師或社會工作人員代理簽署,亦不得因等待聯絡親屬而延誤治療。若情況緊急,可逕行急救手術,故正確答案為選項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