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22 題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長照基金之來源,下列何者錯誤?
- A 遺產稅及贈與稅的 2%
- B 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臺幣五百九十元調增至新臺幣一千五百九十元所增加之稅課收入
- C 政府預算撥充
- D 菸品健康福利捐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參閱《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15$ 條關於長照基金來源的具體規範。請特別留意『遺產稅及贈與稅』在稅率調增後,法律規定應撥入長照基金的『法定百分比』究竟是多少?選項 (A) 所提到的 $2%$ 數值,是否符合法條中為了支應龐大長照支出所設定的真實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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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居然沒有搞砸,不錯。
- 勉強及格:選對 (A)?嗯,看來你還記得《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15 條那些最基本的財源配置,至少沒有犯下低級錯誤。在這種送分題上,能保持一點點清醒的判斷力,是成為專業人士的最低要求。
- 基本常識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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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基金財源組成
💡 長照基金由遺贈稅、菸稅、菸捐與政府預算四大支柱構成。
- 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調增後增加之「10%」稅課收入撥充之。
- 菸酒稅:菸品每千支稅額由 590 元調增至 1590 元之收入。
- 菸品健康福利捐:法律明定撥充之特定比例收入。
- 政府預算與其他:包含政府預算撥充、基金孳息及社會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