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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16 題

室內裝修施工中變更設計,遇有下列何種情形得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1 條規定修改竣 工圖說,一次報驗?
  • A 增設室內樓梯
  • B 變更防火區劃
  • C 調整避難層出入口及走廊之寬度
  • D 提升天花板耐燃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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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我們想要調整原先核准的設計,你認為行政機關會在哪種情況下,允許我們不需要重新申請許可,而是等到完工後再一起報備即可?是當變動涉及「空間結構與逃生動線」時,還是當變動純粹是「將材料性能提升得比原設計更好」的時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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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室內裝修施工從業者應依照核定之室內裝修圖說施工;如於施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仍應依本辦法申請辦理審核。但不變更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不降低原使用裝修材料耐燃等級或分間牆構造之防火時效者,得於竣工後,備具第三十四條規定圖說,一次報驗。」由法條可知,施工中變更設計若要適用竣工後一次報驗的規定,必須滿足不變更防火避難設施與防火區劃,且不降低裝修材料耐燃等級與防火時效等條件。選項中增設室內樓梯與調整避難層出入口及走廊之寬度皆涉及變更防火避難設施,而變更防火區劃亦不符法規要求,因此上述情形均須依法重新申請辦理審核。僅提升天花板耐燃等級之作法,完全符合法條中「不降低原使用裝修材料耐燃等級」之例外要件,得於竣工後備具圖說一次報驗,故本題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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