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16 題
室內裝修施工中變更設計,遇有下列何種情形得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31 條規定修改竣 工圖說,一次報驗?
- A 增設室內樓梯
- B 變更防火區劃
- C 調整避難層出入口及走廊之寬度
- D 提升天花板耐燃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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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我們想要調整原先核准的設計,你認為行政機關會在哪種情況下,允許我們不需要重新申請許可,而是等到完工後再一起報備即可?是當變動涉及「空間結構與逃生動線」時,還是當變動純粹是「將材料性能提升得比原設計更好」的時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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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出 「一次報驗」 的適用範圍,代表你對於《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關於簡併程序的邏輯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道題目核心考點在於辨識哪些變更屬於「不影響公共安全」且「優於原設計」的範疇,進而能簡化行政程序。
變更設計與竣工圖修改的界線
根據管理辦法第 31 條的邏輯,施工中若涉及主要構造、防火區劃或避難設施的實體變動(如選項 A、B、C),由於直接影響到原始核准的防火避難性能,必須先行辦理變更設計。而 「提升天花板耐燃等級」 屬於在不改變原有設計架構下,純粹 優化材料性能。這種變更不僅未降低安全標準,反而提高了建築物的防火能力,因此法規允許在竣工後一次報驗,以減輕行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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