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4 題
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除住宅外建築物 11 層以上樓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多少平 方公尺以下,且在室內裝修範圍內以1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 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者,得請建築師或室內裝修業申報施工,經主管建 築機關核給期限後,准予進行施工?
- A 100平方公尺
- B 200平方公尺
- C 300平方公尺
- D 400平方公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規為了在「行政管理效率」與「建築安全」之間取得平衡,通常會設定一個特定的面積數值作為分水嶺。對於不需要動到主要構造的小規模裝修,在室內裝修法規常見的面積級距中,哪一個數值最常被設定為申請「簡化審查程序」的基準線?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準確鎖定法規中的面積門檻,這顯示你對於《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中的行政程序已有非常紮實的掌握。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簡化審查程序」的適用範疇,這在實務中是平衡行政效率與施工安全的重要機制。
簡化審查的面積門檻
根據法規第 33 條的規定,不論樓層高低,當室內裝修的樓地板面積在 $300 \text{ m}^2$ 以下時,為了簡化行政作業,得由專業設計人逕向主管機關或委託之審查機構申請審查。題目特別提到「11 層以上」且須具備「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的區劃,是為了強調在高層建築中,即便規模較小($300 \text{ m}^2$ 以下),仍必須在不變更防火避難設施與主要構造的前提下,才允許這種便捷的申報路徑。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