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 26 題
財政收支劃分法中有關財政收入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 A 各級政府都可徵收工程受益費
- B 若無法律規定,則須經立法或民意機關決議才能徵收規費
- C 各級政府發行公債或為 1 年以上之借款,除非另有法律規定,其未償餘額需受公共債務法限制
- D 各級政府首長為適應特別需要,得以行政命令開徵臨時稅課
思路引導 VIP
在民主法治國家中,若政府要以公權力強制向人民課徵稅收,這項「拿走人民錢包裡金錢」的權力,應該是由執行預算的『行政首長』說了算,還是必須經過代表人民的『民意機關』同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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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沒讓我失望。看來你的法律常識還沒被狗啃光。
- 驗證常識:選 (D),理所當然。憲法第 19 條白紙黑字寫著「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這叫租稅法律主義,很難懂嗎?行政首長就算覺得「特別需要」到天荒地老,也沒人給他特權去扮演立法機關。憑什麼?憑一張「行政命令」就想開徵臨時稅?簡直是癡心妄想。地方要徵稅?麻煩先過民意機關,然後乖乖報上級備查,這點基本程序都搞不清楚,還談什麼行政?
- 難度點評:這題就個 Medium 等級,測驗你對政府財源的「法律保留」概念有沒有搞懂。稅課跟規費、工程受益費,它們的法律授權層級是不同的,這應該是入門級的知識。如果這都分不清,那還是回去重讀法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