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38 題
依據師資培育法之規定,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屬於下列何者的定義?
- A 專門課程
- B 教育專業課程
- C 普通課程
- D 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準教師正在修習他未來打算教給學生的「特定學門知識」(例如物理、歷史知識本身),而非學習「溝通技巧」或「教學方法」,你認為在法律分類上,哪一個詞彙最能貼切地描述這種針對「特定領域深度」的學術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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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對《師資培育法》中各類課程定義的了解。根據師資培育法第3條規定,「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與題幹所述完全相符,因此選項A為正確答案。至於其他選項,依據同條文的定義,「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普通課程」為培育教師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之共同課程;而「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則是指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前,依本法所接受之各項有關課程,包括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綜合上述法條內容,題幹所指確為專門課程,故選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