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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0年 [教育行政] 教育法規大意

第 18 題

生涯規劃相關科目需列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必修學分,此項規定明定於下列何項法令?
  • A 學生輔導法
  • B 師資培育法
  • C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 D 大學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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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生涯規劃』這門學科的核心目標是什麼?若國家希望能縮短『學用落差』,讓老師在學校就能引導學生認識未來的產業需求與職涯發展,哪一部法規最有可能跨越單純的師資管理,直接干預師資培訓的課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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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旨在測驗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中相關必修學分之法源依據。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十八小時之業界實習,由師資培育大學安排之。」由此明文規定可知,將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必修學分,是確切規範於技術及職業教育法中,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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