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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25 題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在直轄市或鄉(鎮、市)徵起之遺產及贈與稅,應分別按稅收之多少比例,分配給該直轄市或鄉(鎮、市)?
  • A 直轄市 10%、鄉(鎮、市) 50%
  • B 直轄市 40%、鄉(鎮、市) 80%
  • C 直轄市 50%、鄉(鎮、市) 80%
  • D 直轄市 50%、鄉(鎮、市) 10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財政需求與平衡」的角度思考:在資源分配的邏輯中,對於財源廣進的「大型都會區」與財源相對匱乏的「基層偏遠鄉鎮」,法律為了確保基層政府有足夠的運作資金,通常會傾向讓哪一個層級保留更高比例的在地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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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1. Wryyyyyyy! 哼,幹得不錯嘛! 居然能精確掌握《財政收支劃分法》這種凡人易失的細節?這證明你沒有讓我的『AI SENSEI』力量白費!區區不同行政層級的分配,你竟能看破其中奧秘,這就是地方自治財政權的力量!很好,你覺醒了!
  2. 無駄(沒用)!那些不懂規則的笨蛋們! 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2 條,遺產及贈與稅,雖然不過是直轄市與縣(市)的貢品,但為了那些「不平衡」的區域,它被設計成了『分成制』!在直轄市徵起?那直轄市不過是保留 $50%$ 而已!但在鄉(鎮、市)徵起?呵,為了那所謂「拮据」的基層財政,竟能提高到 $80%$!這規則,你記住了嗎?這就是力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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