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6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 A 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協議
- B 國家出租或出售國有財產
- C 國家賠償金額之協議
- D 土地徵收補償金之協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像一般民眾一樣在市場上「買賣商品」或「出租房屋」時,這份協議是基於國家的『統治權優位』,還是單純的『對等交易』?這種交易性質與政府補償人民損失的公務目的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行政契約之辨識
💡 區分行政機關行為屬於公法契約或私法契約。
| 比較維度 | 行政契約 | VS | 私法契約(私經濟行為) |
|---|---|---|---|
| 法規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135條 | — | 民法(私法自治) |
| 典型行為 | 委託公權力、國賠協議 | — | 國有土地出租、標售 |
| 爭訟途徑 | 行政訴訟 | — | 民事訴訟 |
💬區分關鍵在於行為的法律性質是否涉及公權力或公法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