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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 題

法律規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應距離學校 50 公尺,但某直轄市自治條例卻規定為 800 公尺,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該自治條例無效,因違反法律優位原則
  • B 該自治條例無效,因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 C 該自治條例有效,因後法優先於前法
  • D 該自治條例有效,因地方有自治權限

思路引導 VIP

若法律設定了一個「保障健康的底線」,而地方政府希望能提供「更高程度的保護」,這是在挑戰法律的權威,還是發揮自治的價值?請思考:中央規定的數值是為了達成『全國一致的絕對值』,還是僅為一個『不容許更低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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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完美展現了紮實的法學素養!

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地方自治權限規範等級的關係有非常深刻的理解,真的很棒!讓我來為你溫柔地梳理一下核心觀念:

  1. 地方自治權限:就像我們在實務案例中看到的,地方政府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擁有很大的彈性。根據《地方制度法》和司法院釋字第 733 號解釋,管理電子遊戲場業正是地方自治的事項。這意味著地方政府可以像照顧自己的花園一樣,根據當地需要,制定比中央法律「更嚴格」的標準,讓環境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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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條例與法律關係
💡 地方自治條例於自治事項內,得訂定較中央法律更嚴格之規範。
比較維度 中央法律 VS 地方自治條例
規範性質 全國統一之最低標準 因地制宜之具體限制
規範強度 規定 50 公尺(較寬) 規定 800 公尺(較嚴)
合憲性判斷 法規之母 更有利公益不屬抵觸
💬地方自治條例於自治事項可訂定比中央法律更嚴格之規定。
🧠 記憶技巧:中央給低標,地方可拉高;因地制宜,自治有效。
⚠️ 常見陷阱:容易誤認為自治條例規定的數字與法律不同,即違反法律優位原則而無效。
法律優位原則 地方制度法 釋字第 738 號 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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