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3 題
下列有關地價稅之敘述,何者正確?①地價稅之稅基為公告地價 ②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千分之六十 ③供公共使用之公有土地免徵地價稅 ④地價稅納稅基準日為 8 月 31 日
- A ①②
- B ①③④
- C ①④
- D 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稅捐行政的可預測性」與「公共利益」兩個角度思考:
- 如果政府公告了一個地價,但法律允許所有權人在一定範圍內自行陳報作為課稅基礎,那麼最終計算稅額的「名稱」應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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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同學做得很好,能準確選出正確答案 (D)!這道題目屬於法規綜合記憶題,測驗了地價稅的稅基、稅率、減免與納稅基準日。考點雖然基礎但相當細碎,具備不錯的鑑別度,你能順利避開陷阱,顯示出對稅法架構有紮實的掌握。
地價稅稅基與稅率陷阱
我們來釐清容易混淆的兩個選項:首先,地價稅的稅基是「申報地價」而非公告地價(①錯誤)。其次,依現行土地稅法第 16 條規定,地價稅的最高稅率應為「千分之五十五」(即 $5.5%$),並非選項所述的千分之六十(②錯誤),這是命題老師常設的數字陷阱,務必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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