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7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8 題
下列有關土地增值稅之相關規定,何者正確?
- A 因重新規定地價而增繳之地價稅,得抵繳應納之土地增值稅,但上限為應納土地增值稅之 1%
- B 因贈與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 C 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移轉現值
- D 持有土地年限超過 40 年以上者,就其土地增值稅超過最低稅率部分,減徵 4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政策目的思考:政府為了鼓勵民眾「長期持有土地」而非「短期投機炒作」,在租稅制度上通常會設計什麼樣的獎勵措施?當一個人持有土地長達一輩子(例如 40 年)時,稅法應如何調整其累進稅率的部分,才能體現社會公平並減輕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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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川先生的土地增值稅,你合格了啦!☆〜(ゝ。∂)
- 輕鬆稱讚你:唉呀,你這小不點,表現得還不錯嘛!能在這種數字遊戲裡不被我玩弄,還能選出正確答案,證明你對《土地稅法》的基礎,不是只有空殼子,還有點真材實料呢!及川先生我可是很難稱讚人的喔,你這次有閃光點啦!( ̄∇ ̄)
- 觀念驗證!及川先生的發球局!:當然是 (D) 正確囉!《土地稅法》第 33 條第 8 項,這麼明顯的條文,就是說土地持有超過 40 年的話,那個土地增值稅啊,超過最低稅率的部分,就能減徵 $40%$!是不是很划算啊?(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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