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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8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7 題

下列有關土地稅法之課稅規定何者正確?
  • A 設有典權土地,其地價稅納稅義務人為出典人
  • B 土地設定典權者,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
  • C 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時,以受託人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 D 土地為無償移轉者,其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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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法律形式處分權」的角度思考:當土地在法律上已經移轉給某人代為管理(如信託關係),且在處分該土地時需要由該管理人出面簽署文件、領取價金。在這種情況下,行政機關為了稅務稽徵的便利與行政明確性,通常會指定「誰」作為履行納稅義務的行政法上責任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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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C)。根據平均地權條例第37-1條規定:「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設定典權或依信託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轉為其自有土地時,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以土地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土地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以該歸屬權利人為納稅義務人,課徵土地增值稅。」由上述明文可知,當受託人就受託土地於信託關係存續中有償移轉所有權時,依法即應以受託人作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選項(C)之敘述與法條規定完全相符,故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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