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3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30 題
關於裁判憲法審查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對公務員懲戒法院之判決不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 B 人民須向最高法院請求再審或非常上訴未果
- C 不利確定終局裁判之既判力存續期間均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 D 人民須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對某個行政機關的處分不服,而國家設有初審、複審等多層級的法院制度,為了維持司法體系的效率與層級感,你認為大法官(最高層級)應該是在案件發展的『哪一個階段』才適合介入評理呢?是在剛開始訴訟時,還是所有管道都嘗試過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