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五等 113年 [錄事]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9 題

審判筆錄應由何人簽名?
  • A 審判長
  • B 受命法官
  • C 受託法官
  • D 檢察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個正式的組織或會議中,通常會由哪一位角色來帶領程序進行,並對該場會議紀錄的「準確性」負起最終的監督與確認責任?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法律程序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 根據訴訟法(如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審判筆錄由書記官製作後,應由審判長簽名。這是因為審判長是法庭程序的指挥者,必須負責核實筆錄內容是否正確記錄了法庭上的言詞陳述與程序。若審判長有事故,則由資深陪席法官代簽。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