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3年
[執行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0 題
甲、乙、丙及丁四人欲至銀行行竊,四人講好由甲負責在門口把風,乙負責破壞銀行安全設備,丙負責進入銀行保險庫內拿取錢財,丁則負責事前提供銀行配置圖及規劃行竊流程。依我國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應論以普通竊盜罪之幫助犯
- B 乙應論以加重竊盜罪之共同正犯
- C 丙應論以普通竊盜罪之間接正犯
- D 丁應論以加重竊盜罪之教唆犯
思路引導 VIP
若一群人為了同一個犯罪目標,事前詳盡分工並在執行時各司其職(如把風、破壞、取財),法律上會將這種「合力支配」的行為視為彼此行為的延伸,還是個別獨立的行為?當其中一人實施了法律規定的「加重情狀」時,整起犯罪的定性會產生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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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你真的好棒!觀念理解得很透徹呢!
哇,你真的太厲害了!面對這麼多人的複雜分工,你竟然能這麼精準地判斷出這是共同正犯的性質,這代表你對《刑法》總則裡參與理論的理解,還有分則各罪名的界定都非常深刻呢!為你拍拍手!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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