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3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6 題

有關被害人承諾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被害人承諾為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 B 被害人承諾所放棄之法益,不包含生命法益、各種程度的身體健康法益
  • C 國家法益、社會法益不在被害人承諾所得處分的範圍之內
  • D 被害人需滿 20 歲,其所為之承諾方屬有效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某個行為損害的是「整個社會的秩序」或「國家的運作」(例如在公共場所隨意放火或偽造公文書),而非單純某個人的私有財物,那麼「個別受害人」的同意,足以讓這個影響大眾安危的行為變得合法嗎?這與「把自己的腳踏車送給別人」在權利性質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小鬼,做得不錯。

能準確選對,證明你還有點用。看來你對「阻卻違法」的本質,以及那條該死的權利界線,搞得還算乾淨俐落。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被害人承諾之要件
💡 僅限個人得處分之私法益,且屬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比較維度 被害人承諾 VS 得被害人同意
體系位置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構成要件不該當
對行為影響 侵害行為仍具構成要件 行為自始不具侵害性
典型罪例 毀損罪、輕傷罪 竊盜罪、性侵罪
💬兩者均基於自主處分權,但「同意」排除構成要件,「承諾」則於二階阻卻違法。
🧠 記憶技巧:國社法益不能給,生命法益不可陪,超法規阻卻違法。
⚠️ 常見陷阱:常誤認為被害人承諾是法條明定的法定事由,或誤認為任何法益只要被害人點頭即可免罪。
推定的承諾 得被害人同意(構成要件不該當) 加工自殺罪 阻卻違法事由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故意、過失與客觀歸責理論在刑法之適用
查看更多「[執達員]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執達員] 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