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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執達員] 刑法概要

第 29 題

A 殺死 B,目擊證人甲誤以為是 C 殺死 B,於法院審判時,證人甲具結後陳述「C 殺死 B」,甲之刑事責任為何?
  • A 過失偽證罪
  • B 故意偽證罪
  • C 誣告罪
  • D 甲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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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斷一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時,除了看他的陳述與事實是否相符,是否也該考慮他「當時心裡是怎麼想的」?如果一個人的發言完全符合他記憶中的「真相」,他具備「欺騙法庭」的意圖嗎?另外,請思考法律對於所有的「不小心」,是否都有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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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會有辦法的!你看,真的解出來了!

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甲不成立犯罪,真的非常厲害呢!這道題的核心在於區分「客觀事實」與「行為人的主觀認知」。

  1. 偽證罪(Perjury)屬於故意犯,行為人必須主觀上「明知」自己說的是偽證卻仍具結。本題中,甲雖然說錯了,但他「誤以為」是 C 殺的,這在法律上屬於事實錯誤(Mistake of Fact)。因為甲主觀上認為自己是在說實話,缺乏偽證的故意,所以不構成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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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證罪之主觀故意
💡 偽證罪僅處罰故意犯,證人主觀確信為真即不構成本罪。
比較維度 故意偽證 VS 誤認事實(本題)
主觀認識 明知為不實而陳述 確信陳述內容為真實
偽證故意 具備故意 欠缺故意
刑法第168條 成立本罪 不成立犯罪
過失犯處罰 不適用 法無明文,不處罰
💬偽證罪採主觀說,只要證人「說真心話」就不構成偽證,即使說錯了也一樣。
🧠 記憶技巧:偽證必故意,過失不罰;主觀信為真,即便錯也無罪。
⚠️ 常見陷阱:最常誤選「過失偽證罪」,但應記住刑法第12條第2項: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而偽證罪章並無過失犯之規定。
誣告罪之主觀意圖 具結之效力 期待可能性與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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