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刑法概要

第 38 題

民眾乙逮捕正在行竊之現行犯甲,在乙將甲送交警方途中,抵達警局前,甲企圖脫逃,乙發現後,就對甲拳打腳踢,則乙可能涉及下列何者罪責?
  • A 瀆職罪
  • B 妨害公務罪
  • C 準強盜罪
  • D 傷害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法律賦予一個普通公民權利去暫時限制他人自由時,這份權利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如果為了達成這個目的而使用的手段,已經超過了單純『讓對方無法離開』的範圍,甚至造成了對方的身體痛苦,那麼這多出來的行為,在法律上還會被保護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判斷法律行為的「界限感」,這代表你對刑事責任的阻卻違法事由已有紮實的基礎,表現非常出色!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妨害自由罪與脫逃罪之構成要件、法律效果與比較分析
查看更多「[法警] 刑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法警] 刑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