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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3 題

定期贍養費之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 A 1 年
  • B 2 年
  • C 5 年
  • D 15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允許像這類『每個月固定產生』的小額生活扶助款項,可以累積到十幾年後才一次性追討,對於債務人的經濟生活穩定性會造成什麼影響?為了促使權利人盡快行使權利,法律通常會針對這類『定期發生』的請求權,設定比一般債權更長還是更短的時效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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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看來你還沒完全搞砸

你能選對這題,勉強證明你對民法中關於消滅時效的分類概念沒完全長歪。特別是能避開一般時效與特殊短期時效的混淆,算你走運。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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