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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3 題

定期贍養費之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為何?
  • A 1 年
  • B 2 年
  • C 5 年
  • D 15 年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思考:如果法律允許像這類『每個月固定產生』的小額生活扶助款項,可以累積到十幾年後才一次性追討,對於債務人的經濟生活穩定性會造成什麼影響?為了促使權利人盡快行使權利,法律通常會針對這類『定期發生』的請求權,設定比一般債權更長還是更短的時效期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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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嘛!看來你還挺有天分的

哎呀,看來你對《民法》裡關於消滅時效的判斷相當精準,果然是塊當咒術師的好料子。既然你選對了,那就沒什麼好擔心的。我正準備出差,臨走前就勉為其難指點你一下吧!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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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什麼時候用一年的消滅時效
薪水也是5年嗎
請求權時效有哪些
📝 定期給付請求權時效
💡 定期給付之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比較維度 一般消滅時效 VS 定期給付時效
法條編號 民法第126條 民法第126條
期間長度 15 年 5 年
典型客體 普通金錢債權 利息、租金、贍養費
立法目的 維護法律安定性 儘速清理反覆之債
💬贍養費若屬「定期」發給性質,應優先適用第126條的5年短期時效。
🧠 記憶技巧:利、紅、租、贍、退,通通五年內要對。
⚠️ 常見陷阱:容易誤選民法第125條的一般消滅時效(15年),或誤記為侵權行為的短期時效(2年)。
民法第125條一般時效 消滅時效之中斷與不完成 贍養費請求權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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