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牙醫師] 牙醫學(五)
第 22 題
關於牙醫師為產品代言或廣告的規範,下列何者錯誤?
- A 牙醫師應儘量避免參與任何醫療及健康有關之商業廣告或代言
- B 可以為基於社會公益或促進醫學進步目的,為產品做醫療廣告
- C 醫療專業意見之發表或陳述,應以曾於醫學會或醫學領域之專業期刊或學術活動公開或發表之論文著作內涵或研究報告為準
- D 不宜介紹、功能描述或影射其未經科學研究證實功效之產品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探究在醫療法規與醫學倫理的架構下,對於『提供專業意見以促進社會公益』與『針對特定產品進行醫療廣告』兩者之間有何法律與倫理上的本質區別?即便是出於公益或醫學進步之動機,專業人員是否被允許對特定商業產品執行『廣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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