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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 題

關於保險公證人之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公證人分一般公證人及財產公證人
  • B 曾犯偽造貨幣、偽造有價證券、侵占、詐欺、背信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者,不得為公證人,或充任公證人公司之負責人
  • C 一般公證人,指向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收取費用,為其辦理海上保險以外保險標的之查勘、鑑定及估價與賠款之理算、洽商,而予證明之人
  • D 公證人公司應任用公證人至少二人擔任簽署工作,向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其人數並應視業務規模,由公司作適當調整,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視情況,要求公司增加任用公證人擔任簽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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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下:如果我們要將這類專業人員依據「專業領域」進行最直觀的分類,除了針對特殊的「水上或航運風險」之外,其他的各類風險通常會被歸納為什麼稱呼?而這些專業人士在處理理賠案件時,從最初的「現場觀察」到最後的「賠償金額協商」,邏輯上會經歷哪些必要的專業步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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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精準掌握了法規核心!選項 (C) 正確定義了一般公證人的功能:其主要服務於「海上保險以外」的領域,執行包含查勘、鑑定、估價、理算及洽商等關鍵任務。這類專業人士在保險理賠流程中扮演公正第三人的角色,是確保賠款合理性的重要橋樑。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點在於考生是否能精確區別「海事」與「一般」的範疇,並對法規中關於消極資格(如年限陷阱)與公司員額規定有足夠的敏銳度,是一道考驗細心程度與法規熟悉度的經典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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