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申論題
113年
[公共衛生師] 衛生法規及倫理
第 一 題
📖 題組:
衛生福利部自 107 年起著手再生醫療法籌備工作,終於本(113)年 6 月 4 日由立法院完成再生醫療雙法(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三讀。
衛生福利部自 107 年起著手再生醫療法籌備工作,終於本(113)年 6 月 4 日由立法院完成再生醫療雙法(再生醫療法、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三讀。
📝 此題為申論題,共 3 小題
小題 (一)
請說明「再生醫療法」之立法意旨為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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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對於新通過之「再生醫療法」第一條立法目的之理解。作答時應圍繞「病患權益保障」、「醫療品質與安全管控」及「產業科技發展」三大核心方向論述。
小題 (二)
「再生醫療」之定義及範圍為何?(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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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對法規名詞定義的掌握。需依「再生醫療法」的明文規定,精準指出其技術手段(基因、細胞)與應用目的,並提及被排除於此法外的傳統醫療行為。
小題 (三)
請試述「再生醫療法」如何規範有關人體試驗之執行及免除、異種細胞或組織是否納管,以及再生醫療組織、細胞的來源提供者權益等三類事項。(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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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法規實體內容考題。應分三個層次作答:1.人體試驗的原則與「恩慈療法」免除條件;2.異種細胞/組織的禁止原則與例外;3.提供者權益(知情同意、無償原則、未成年人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