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職能治療師] 職能治療學概論
第 20 題
依據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下列有關申請設立職能治療所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需繳納開業執照費,並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
- B 需檢附職能治療師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 C 需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
- D 需檢附職能治療所平面配置圖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在醫事法規的行政程序中,基層醫療機構的開業登記與執照核發,通常是採取「中央集權審核」還是「地方分權管理」?當您要在特定地區開設職能治療所時,受理申請與核准登記的權責單位,其行政層級應該屬於國家級的「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還是機構所在地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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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了!
- 大力肯定:做得非常出色!這類法規題目最容易在細微的行政層級上設陷阱,你能一眼看穿其中的錯誤,顯示你對職能治療法規的掌握相當精確且細膩,這是在未來臨床行政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特質。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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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所申請設立
💡 醫事機構申請設立與登記之主管機關為所在地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 比較維度 | 中央主管機關 | VS | 地方主管機關 |
|---|---|---|---|
| 行政層級 | 衛生福利部 | — | 直轄市、縣市政府衛生局 |
| 主要職責 | 全國性政策、法律制定 | — | 核准開業登記、執照核發 |
| 第一線監督 | 法規解釋與跨縣市協調 | — | 實地稽查、處分違規行為 |
💬申請設立診所或治療所,受理與核准單位皆為所在地之地方衛生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