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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申論題 113年 [記帳士] 租稅申報實務

第 三 題

平安公司從事成衣生產銷售,使用統一發票自動報繳營業稅,公司所有收入均依相關法規規定開立統一發票。112 年度總分支機構申報營業稅銷售額 5,000 萬元,相關交易事項如下:(各項金額皆不含稅) 1. 期初預收貨款 200 萬元,期末預收貨款 300 萬元。 2. 本期應收未開立發票金額 400 萬元,上期應收於本期收款時開立發票金額 200 萬元。 3. 以自己名義代客進貨,於本年度完成交易之金額 100 萬元。 4. 出租辦公室取得租金收入 40 萬元。 5. 出售機器設備取得收入 1,000 萬元。 6. 出售下腳收入 30 萬元。 7. 勝訴違約收入 100 萬元。 依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編製平安公司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申報營業稅銷售額與結算申報營業收入總額調節說明表。(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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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營業稅與營所稅在『收入認列時點』與『課稅範圍』的差異調節。解題時請先以營業稅申報的『銷售額』為起點,透過『權責發生制』加回本期應計但未開立發票的項目,並扣除預收、上期應收、代購代銷及非營業收入等已開立發票但不屬於本期營業收入的金額,最後留意免開立發票的非營業收入不影響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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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掌握「營業稅銷售額」與「營所稅營業收入」之差異,依據權責發生制調整時間差異,並排除非營業收入與代購代銷款項。 【解答】 編製平安公司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營業收入調節說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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