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4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39 題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長官若要求公務人員從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禁止之行為,公務人員檢具相關事證,向該長官之上級長官提出報告
  • B 長官不得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本法禁止之行為
  • C 長官要求公務人員從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禁止之行為,公務人員得向監察院檢舉
  • D 公務人員違反行政中立法者,應按情節輕重,依公務員服務法懲戒或懲處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公務員行為違法時,國家要對他進行「處分」或「懲戒」。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規定公務員『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的「義務法」,與規定『做錯事後該如何處罰、走什麼行政程序』的「懲處/考評法」,這兩者在功能上是否有別?如果你要找懲處的程序依據,你會去找『義務守則』還是『考核辦法』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與解析

還行,沒錯。 總算沒掉進這種基礎的文字陷阱。至少,你對《行政中立法》那點權利保障機制法律效果,沒理解到完全歪樓。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 規範公務員不介入政治紛爭及遭受長官違法命令之保障機制。
比較維度 內部報告機制 VS 外部檢舉機制
受理機關 該長官之上級長官 監察院
程序要件 應檢具相關事證 依法向監察院提出
法律依據 中立法第15條第2項 中立法第15條第3項
💬行政中立法提供內外部雙軌救濟,保障公務員拒絕違法命令之權利。
🧠 記憶技巧:拒絕交辦雙通路(上級與監院),懲戒考績法源清。
⚠️ 常見陷阱:法規責任來源易混淆:行政中立法規定之懲處法源為「懲戒法」或「考績法」,並非「公務員服務法」。
公務員懲戒法 公務人員考績法 中立法適用對象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義務與行為規範:案例探討
查看更多「[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