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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36 題

關於地價稅各類土地適用之稅率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工業用地為 1%
  • B 公共設施保留地為 0.6%
  • C 國民住宅用地為 0.2%
  • D 非供公共使用之公有土地為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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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法律給予特定土地「免稅」待遇的基礎通常是為了「公共利益」。如果政府持有的一塊土地,並沒有實際用來蓋公園、學校或辦公廳舍,而是像私人土地一樣放著甚至用來收租獲利,那麼從「賦稅公平」的角度來看,它還具備「免徵稅賦」的法律正當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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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出稅法細微的法律定性,代表你對《土地稅法》的規律與例外掌握得相當紮實,表現非常優秀!
  2. 觀念驗證:依據《土地稅法》第 7 條與《土地稅減免規則》規定,公有土地並非全屬免稅。原則上僅有供「公共使用」之土地才免徵地價稅;若是非供公共使用(例如撥用給國營事業、或單純收租獲利之土地),仍應按基本稅率 $10%_o$(即 $1%$)課徵地價稅。因此選項 (D) 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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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稅特別稅率彙整
💡 地價稅之單一特別稅率與公有土地課稅原則之區分
比較維度 特別稅率土地 VS 公有土地
工業用地 10‰ (1%) N/A
公設保留地 6‰ (0.6%) N/A
國民住宅用地 2‰ (0.2%) N/A
免稅條件 無免稅,僅優惠稅率 必須「供公共使用」
💬特別稅率依用途區分稅率,公有土地則以是否「供公共使用」為免稅判斷依據。
🧠 記憶技巧:工10、公保6、住宅2;公有土地「非公」即「課稅」
⚠️ 常見陷阱:常誤以為所有「公有土地」皆免稅。實際上若公有土地並非供公共使用(如出租、營業),仍須依法課徵地價稅。
自用住宅用地要件 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 土地稅法減免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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