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8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
- A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颱風警報
- B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收運垃圾
- C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收容流浪犬
- D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封義務人之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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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上述四個選項的行為發生後,哪一個行為會讓民眾在法律上的『權利狀態』或『處分權限』立刻發生改變(例如:原本可以自由處理的東西,突然變得不能隨意賣掉或移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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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行政事實行為
行政處分與事實行為
💡 區分行為是否直接產生法律效果以判定其法律屬性。
| 比較維度 | 行政處分 | VS | 行政事實行為 |
|---|---|---|---|
| 法律效果 | 直接發生法律效果 | — | 僅生事實上效果 |
| 行為目的 | 設定或變更權利義務 | — | 單純物理或資訊活動 |
| 典型範例 | 罰鍰、查封、免職 | — | 宣導、清運、收容 |
| 主要救濟 | 訴願、撤銷訴訟 | — | 一般給付訴訟 |
💬查封會限制財產處分權並改變法律地位,故屬法律行為而非事實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