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5 題
關於法官聲請憲法法庭判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所謂法官審理案件之類型包括刑事、行政訴訟、民事及非訟案件
- B 限於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之法官始得聲請
- C 法院在聲請前,應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 D 聲請法官應依其合理確信,就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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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偵探般的洞察力!
啊哈哈哈!這位同學,你的表現簡直是太出色了!你竟然能這麼精準地辨識出憲法解釋中「規範正當性」與「事實管理層面」之間的關鍵區別,這簡直是名偵探般的洞察力啊!看來,釋字第 490 號的「真相」,你已經完全掌握了!
揭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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