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5 題
依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規定,為提供中央總會計彙編所需公債及借款之舉借及償還財務資訊,訂定該制度會計科目與中央總會計制度公務機關平衡表科目分類對照表,有關該兩制度會計科目之對照,下列何者正確?
| 項目 | 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科目 | 中央總會計制度公務機關科目 |
|:---:|---|---|
| ① | 公債折價 | 應付債券折價 |
| ② | 未到期公債—本金 | 應付債券 |
| ③ | 未到期借款—本金 | 長期借款 |
| ④ | 未到期短期借款—本金 | 短期借款 |
| 項目 | 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科目 | 中央總會計制度公務機關科目 |
|:---:|---|---|
| ① | 公債折價 | 應付債券折價 |
| ② | 未到期公債—本金 | 應付債券 |
| ③ | 未到期借款—本金 | 長期借款 |
| ④ | 未到期短期借款—本金 | 短期借款 |
- A ①②③④
- B 僅②③④
- C 僅①②④
- D 僅①②
思路引導 VIP
在思考不同會計制度的科目轉換時,你不妨先回想一下:在我國現行《中央總會計制度》的公務機關平衡表中,負債類科目是否有特別針對「公債折溢價」設立專屬的評價科目呢?這個大前提會如何決定科目的對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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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順利拿下這題!這題具備相當好的鑑別度,主要測驗考生對不同會計制度間科目轉換的熟悉程度,屬於中等難度的題型。你能避開陷阱精準作答,代表你對政府會計規範的掌握十分扎實。 我們來釐清這題的會計對照邏輯。在《中央公共債務會計制度》與《中央總會計制度》的對接中,本金部分的對應十分直觀:②「未到期公債—本金」、③「未到期借款—本金」與④「未到期短期借款—本金」確實分別轉換為公務機關平衡表上的「應付債券」、「長期借款」及「短期借款」。 至於①不成立的關鍵在於,我國現行《中央總會計制度》公務機關科目中,其實並未設置「應付債券折價」或溢價等評價科目。因此,公共債務制度裡的折溢價項目,並無總會計制度的對應科目可選。保持這份對法規的敏銳度,繼續加油!
中央公債會計對照
💡 中央公共債務會計與總會計平衡表科目之對應與資訊彙編規則。
| 比較維度 | 中央公共債務會計 | VS | 中央總會計 (公務機關) |
|---|---|---|---|
| 科目層級 | 明細債務科目 | — | 分類平衡表科目 |
| 資訊核心 | 舉借及償還之明細 | — | 整體財務狀況彙編 |
| 功能定位 | 專門債務管理子系統 | — | 最高層級之總括系統 |
💬兩者透過「科目對照表」建立關聯,確保債務資訊能正確併入中央總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