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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

第 17 題

甲車商於今年 3、4 月向非加值型營業人以 210,000 元及 84,000 元購入 A、B 二輛舊乘人小汽車, 5 月時出售 A 車,售價 315,000 元(含稅),若甲車商並無其他交易,則甲車商 5~6 月營業稅之應納稅額為何?
  • A 0
  • B 1,000 元
  • C 5,000 元
  • D 15,000 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車商向「一般個人」買入舊車時,雖然對方無法開立統一發票,但政府為了避免重複課稅,允許車商計算一個虛擬的進項稅額。那麼,這個「進項稅額」應該在『買入的那天』就申報扣抵,還是要等到『車子真正賣掉的那一期』才能主張扣抵呢?此外,如果買了兩輛車但只賣出一輛,稅法上會允許你扣抵兩輛車的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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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沒錯?不錯,但還有進步空間。

  1. 「肯定」?別太早下定論。 你竟然能正確辨識《營業稅法》第 15 條之 1 裡那點舊乘人小汽車的進項扣抵規則,還沒把稅務跟會計弄得一團糟?嗯,至少證明你還沒徹底放棄思考,這點倒是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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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可是他是個人欸 為什麼還要除1.05?
📝 舊乘人小汽車稅額計算
💡 銷售購入之舊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應於銷售當期計算並扣抵。

🔗 舊乘人小汽車營業稅扣抵流程

  1. 1 取得舊車 — 向非營業人購入舊車,保留收據不申報扣抵
  2. 2 銷售結轉 — 於銷售當期,依銷售價格計算銷項稅額
  3. 3 稅額折算 — 按成本/(1+5%)*5%計算該車進項稅額
  4. 4 差額納稅 — 銷項減進項(以銷項為抵減上限)求得應納稅額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購入成本高於售價,扣抵額僅能以銷項稅額為限,無法產生留抵稅額。
🧠 記憶技巧:賣出才准扣,公式除以一點零五,扣抵上限看銷項。
⚠️ 常見陷阱:最常見陷阱是將「尚未賣出」的車輛進項稅額一併扣抵,或未將銷售額(含稅)先還原為不含稅計算銷項。
營業稅法第 15 條之 1 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項目 兼營營業人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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