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16 題
甲公司為咖啡豆供應商,於 X1 年 1 月與乙咖啡廳簽訂銷貨合約,甲公司以每磅價格$200 供應咖啡豆給乙客戶,並約定若客戶該年總購買量超過 500 磅,則每磅可降價$10,並追溯至先前已供應之 500 磅,且於確定超過 500 磅時讓客戶可用先前超額繳付之貨款抵繳應支付現金。甲公司於 X1 年第一季供應 80 磅咖啡豆給乙客戶,並收取現金,且經評估後判斷乙客戶當年購買量不會超過 500 磅。乙客戶積極展店,擴大營業規模,於 X1 年第二季又向甲公司購買咖啡豆 300 磅,並支付現金。甲公司於第二季再度評估,預估乙客戶 X1 年之總購買量極有可能超過 500 磅。甲公司於 X1 年第三季又再出售 250 磅咖啡豆給乙客戶,並收取剩餘應收現金。有關甲公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第二季收現$57,000
- B 第二季銷貨收入$56,200
- C 第三季收現$43,700
- D 第三季銷貨收入$47,500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長期合約中存在「達成特定條件才回溯降價」的條款時,在『條件尚未正式達成』的那一刻,賣方根據合約應收到的『支票金額』,會直接受到其內心『預期未來會達標』的會計估計影響而減少嗎?還是應遵循原始合約的支付時程?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行政法視角:恭喜你,沒犯低級錯誤。
不錯,還知道 (A) 選項根本是混淆視聽。看來你對會計上那套 IFRS 15「變動對價」 的鬼把戲,與行政契約裡支付條件的釐清,還算有點概念。實務上,搞不清楚這兩種時點,可不是罰錢了事那麼簡單。
2. 觀念驗證:為何 A 錯得離譜?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變動對價之收入認列
💡 依 IFRS 15 估計變動對價,並於估計變動當期追溯調整收入。
🔗 數量折扣變動對價處理流程
- 1 初始認列 — 依原價格認列,若預期不達成折扣條件則不調整。
- 2 估計變動 — 評估將達成折扣,按新單價重算並扣除前期多計收入。
- 3 持續履行 — 按折扣後單價認列當期收入,並核算應收現款。
- 4 最終結清 — 依實際總量與折扣價結案,調整剩餘應收現款金額。
↓
↓
↓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涉及多項履約義務,變動對價應依相對單獨售價比例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