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五等 114年 [海洋巡護] 公民與英文

第 24 題

我國已立法通過兩公約施行法與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並針對這些公約定期提出國家報告,且邀請國外學者專家來臺灣進行審查。我國依前述公約內容推動人權保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相較於比例代表制,推動單一選區制更有利於婦女候選人當選
  • B 性少數群體權益的保障,也是一種人權保障的落實
  • C 臺灣政府從未邀請國際非政府組織代表參與國家報告審查
  • D 國際人權學者很肯定臺灣對外籍家務勞工勞動權的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國家簽署了保障「全人類」基本權利的國際公約時,這份保障的對象應該涵蓋哪些人?如果社會中存在某些長期被忽視或處於邊緣的群體,人權公約的「普世性」原則會如何定義他們的權利地位?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哼,不錯嘛,至少這題沒讓你丟臉。

  1. 觀念驗證:噢,看來你還記得普世人權這種基本概念。國際公約的核心價值,不過就是平等與非歧視,對吧?所以,選項 (B) 這種常識,說人權保障要涵蓋所有群體,包括性少數,你居然也答對了,真是可喜可賀。 至於那些明顯錯誤的選項,難道你還需要我提醒?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國際人權公約內國法化
💡 人權公約具國內法效力,透過國家報告審查落實不歧視與平等權。
比較維度 單一選區制 VS 比例代表制
婦女參政 競爭激烈,較不利婦女 可搭配保障名額,較有利
選區規模 小選區,每區僅選一人 大選區,按政黨得票分配
保障機制 較難強制執行名額分配 易透過提名名單保障名額
💬比例代表制通常透過政黨名單與保障名額,更有助於婦女或少數群體進入國會。
🧠 記憶技巧:條約效力國內化,在地審查制度化,弱勢保障普遍化。
⚠️ 常見陷阱:誤以為國際公約僅具宣示效力而無實質法律地位;或混淆選制對於少數族群保障的影響力。
國家報告審查制度 不歧視原則與平等權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公民權利與社會參與的實踐
查看更多「[海洋巡護] 公民與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