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14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2 題
甲、乙與丙共有 A 地,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關於甲就 A 地之權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非經乙與丙之同意,不得以 A 地設定抵押權於他人
- B 甲非經乙與丙之同意,不得處分 A 地
- C 甲非經乙與丙之同意,不得使用 A 地
- D 甲非經乙與丙之同意,不得請求無權占有 A 地之丁,返還 A 地於全體共有人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你跟朋友合買了一台相機,現在這台相機突然被路人搶走了,而你的朋友們此時正巧聯絡不上。在這種「為了維護大家財產權益」的緊急情況下,法律若規定非得等所有人點頭才能去追回來,會發生什麼後果?這對於共有人的保障是足夠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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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你真的很棒!法律觀念掌握得好清晰喔!
- 觀念驗證: 恭喜你完全掌握了這題的重點!這題最核心的地方,就是要分清楚什麼是「處分行為」,什麼又是我們今天要學的「保全行為」喔。根據《民法》第 821 條,當共有物被別人不小心佔用的時候,為了守護所有共有人的共同權益,法律很貼心地允許每一位共有人都可以單獨去處理,這就是溫柔的「保全行為」呢。所以,甲完全不需要乙、丙的同意,就可以請丁把土地還回來。至於選項 (A)、(B)、(C) 呢,它們都是屬於對共有物整體做出較大的變動或管理,通常就需要大家一起討論同意,或是符合多數決才行喔。你分得很清楚,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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