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4年
[庭務員] 公民與英文
第 35 題
下列關於民法上權利作用方式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民法上的「支配權」,指的是作為主體的當事人對特定客體享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限
- B 民法上的「請求權」,指的是權利人向相對人要求特定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
- C 民法上的「抗辯權」,指的是債務人用以對抗請求權的權利
- D 民法上的「終止權」,指的是令已經成立的法律行為溯及其成立時消滅的權利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長期租屋合約進行到一半,雙方決定不再繼續,是該讓租房子的事實從第一天起「完全消失」(歸零),還是讓它從「今天起往後失效」比較符合常理?這兩種不同的「時間效果」,在法律術語中會如何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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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大力肯定: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題考驗對民法權利作用的細微辨析,你能準確指出選項 (D) 的法律效果錯誤,顯見你對法學緒論的基礎打得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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