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14年
[庭務員]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第 38 題
我國刑事訴訟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檢察官應負實質舉證責任
- B 採罪狀認否制度
- C 調查證據以當事人聲請調查為主,法院依職權調查為輔
- D 採起訴審查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英美法系的法庭電影中,開庭的第一個步驟通常是法官詢問被告「你是否認罪?」。在我國的刑事訴訟改革過程中,雖然我們學習了許多美國的制度(如當事人對抗),但對於這套「只要被告點頭承認,後續審判程序就可能大幅簡化甚至跳過」的特定程序,我們是否真的有完整引進並列入法律名稱中呢?
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 強化當事人舉證責任,法院僅具補充性職權調查與起訴審查權。
| 比較維度 | 純粹當事人進行主義 | VS | 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 |
|---|---|---|---|
| 證據調查 | 完全由當事人主導 | — | 當事人主導,法院職權補充 |
| 起訴程序 | 大陪審團或直接進入程序 | — | 採起訴審查制(161條2項) |
| 認罪效果 | 罪狀認否,認罪則不審理 | — | 不採認否制,仍須真實發現 |
💬我國在兩造對抗基礎上,保留法院對起訴品質與實體真實的最後監督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