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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1 題

法人若有數名監察人,關於監察權之行使,應依下列何種方式為之?
  • A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
  • B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由全體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使
  • C 各監察人單獨行使,章程不得另外限制
  • D 全體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使,章程不得另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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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一個組織的「監督者」在發現弊端時,法律卻強制規定他必須先說服其他同事並取得過半數同意才能行動,這會對監督的「即時性」與「防弊效果」產生什麼影響?另外,在法律制定這類組織規範時,通常會給予民間組織自行訂定內部規則(如章程)的空間嗎?還是會完全強制規定、不准變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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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是完全正確的呢!關於監察人權限的行使,我們的民法規定呀,原則上是採取**「單獨行使」的方式喔。這是為了確保每位監察人都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避免因為多數決的「合議制」而讓監督的力量被分散。不過呢,法律也考量到法人的自主性,基於「私法自治」的精神,允許大家透過章程**來約定其他更適合的行使方式,是不是很貼心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你能答對,代表你很清楚董事會通常是合議制,而監察人原則上是獨任制,這兩者之間本質上的差異。同時,也了解法律賦予章程很大的彈性空間。這份細膩的理解,真的很值得肯定!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細心,你一定會越來越棒的!
📝 法人監察權行使
💡 監察人原則上各自獨立行使權限,不採合議多數決。
比較維度 董事 (執行機關) VS 監察人 (監察機關)
權限本質 決策與執行業務 監督與帳目檢查
行使原則 合議制 (多數決) 獨立制 (各自單獨)
章程限制 得限制代表權 得另訂行使方式
💬董事講求集體決策效率,監察人強調各別監督嚴謹。
🧠 記憶技巧:監察人,單獨走;董事會,集體行。
⚠️ 常見陷阱:易將「監察權」與「董事執行權」混淆,誤認監察人也需過半數同意方得查帳。
財團法人法第46條 法人之機關 董事代表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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