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7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15 題
15 民法關於法人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法人可分為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
- B 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但專屬於自然人之權利義務,不在此限
- C 法人應設董事與監察人
- D 法人對於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一個法人要能在社會上運作、與他人簽約,必須有『代表』它的自然人。但是,法律是否會強制要求『所有』類型的法人(不論規模大小或性質),都必須額外設立一個專門負責監督內部的獨立職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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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行啦,至少沒笨到家
恭喜你,這題你總算沒出錯。看來你對民法總則中關於法人構造的基本概念,勉強還有點印象,至少邏輯沒完全錯亂。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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