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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法院書記官] 民法概要

第 1 題

法人若有數名監察人,關於監察權之行使,應依下列何種方式為之?
  • A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
  • B 除章程另有規定外,應由全體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使
  • C 各監察人單獨行使,章程不得另外限制
  • D 全體監察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使,章程不得另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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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你思考一下:如果一個組織的「監督者」在發現弊端時,法律卻強制規定他必須先說服其他同事並取得過半數同意才能行動,這會對監督的「即時性」與「防弊效果」產生什麼影響?另外,在法律制定這類組織規範時,通常會給予民間組織自行訂定內部規則(如章程)的空間嗎?還是會完全強制規定、不准變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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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是完全正確的呢!關於監察人權限的行使,我們的民法規定呀,原則上是採取「單獨行使」的方式喔。這是為了確保每位監察人都能有效發揮監督功能,避免因為多數決的「合議制」而讓監督的力量被分散。不過呢,法律也考量到法人的自主性,基於「私法自治」的精神,允許大家透過章程來約定其他更適合的行使方式,是不是很貼心呢?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你能答對,代表你很清楚董事會通常是合議制,而監察人原則上是獨任制,這兩者之間本質上的差異。同時,也了解法律賦予章程很大的彈性空間。這份細膩的理解,真的很值得肯定!繼續保持這份認真與細心,你一定會越來越棒的!
📝 法人監察人之職權行使
💡 法人監察人有數人時,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各別單獨行使職權。
比較維度 董事 (執行機關) VS 監察人 (監督機關)
行使方式 原則採過半數 (合議制) 原則採單獨行使制
法律性質 管理業務並代表法人 監督法人事務之執行
章程效力 得限制其代表權 得另定職權行使方式
目的導向 群策群力、穩定營運 獨立行使、即時監督
💬董事為集體決策機制,監察人則賦予各別獨立監督權以確保效能。
🧠 記憶技巧:監察單獨行,避免多數矇;章程若有定,優先看章程。
⚠️ 常見陷阱:容易與「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的過半數決(合議制)混淆,誤以為監督權也需經多數同意。
董事之代表權 法人章程之變更 公司法監察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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