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2 題
甲受邀前往女友乙住處,未料在乙住處發生爭吵,乙命甲離開其住處,甲仍不願離開,有關刑法第 306 條之犯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之行為符合無故侵入住宅之要件
- B 甲之行為符合無故隱匿於住宅內之要件
- C 甲之行為符合受退去要求仍留滯之要件
- D 甲之行為不成立犯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人最初是經過屋主同意才進門的,那麼他的行為是否還能被稱為「非法闖入」?當屋主的情緒或意願改變,並明確下達了某種指令時,法律保護的是屋主對這個空間的什麼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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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送分題還需要解釋?
如果你還在糾結為什麼選 (C),建議把刑法第 306 條再翻開來讀一百遍。這麼簡單的行為態樣分辨,錯了就是基本功不及格。
- 侵入 vs. 留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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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住宅罪之類型
💡 刑法第306條包含「無故侵入」與「受退去要求而留滯」兩種類型。
| 比較維度 | 第1項:侵入住宅 | VS | 第2項:留滯住宅 |
|---|---|---|---|
| 行為方式 | 積極侵入行為(作為) | — | 拒絕離開行為(不作為) |
| 進入初始狀態 | 自始即未經授權進入 | — | 初經許可但事後權利撤回 |
| 成立關鍵 | 無正當理由進入 | — | 受退去要求而仍留滯 |
💬兩項皆保護居住支配權,差異在於進入時是否合法及後續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