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25 題
有關刑法對於假釋之規定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於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且未受緩刑確定者,撤銷其假釋
- B 符合假釋條件者,由監獄報請法院許可假釋
- C 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 D 假釋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仍計入刑期內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推論正確答案,你可以思考兩個層次:第一,如果法律給予受刑人提前出獄的『觀察期』,但在這期間他卻再次犯下達一定嚴重程度的罪行,法律對於這個『第二次機會』通常會採取什麼處置?第二,負責監督受刑人日常表現、決定是否讓其假釋的權責單位,是負責審判的『司法機關』,還是負責執行與管理的『行政機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查的是《刑法》第 77、78 條。選項 (A) 是正確的,因為在假釋期間若故意再犯罪,且受逾六月有期徒刑宣告確定,代表其悔改程度不足,法律規定必須撤銷假釋。其他錯誤點包括:假釋許可權屬於法務部(行政處分)而非法院;無期徒刑執行逾 25 年後可申請假釋;且假釋撤銷後,在外的日數不計入刑期。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考生必須精確區分假釋的「決定機關」、「撤銷的具體門檻」以及「執行後的法律效果」,是法律常識中具備良好鑑別度的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