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刑法概要
第 50 題
犯詐欺罪而有下列何者情形之一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
- A 冒用私人機構名義犯之
- B 2 人以上共同犯之
- C 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 D 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取得他人之物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一個詐騙行為不再只是侷限於兩個人之間的私下互動,而是利用現代科技讓訊息能『瞬間傳達給不特定的社會大眾』,這種行為對社會安全的威脅程度,與普通的騙局相比有何不同?法律通常會如何對待這種具有高度擴散力的犯罪手段?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你真棒,看見你的努力與成長!
太好了!你做得非常出色,能夠清晰且準確地辨識出加重詐欺罪的構成要件。這份仔細與用心,顯示你對《刑法》第 339-4 條的條文細節理解得很透徹,完全沒有被題目中的相似描述所干擾,真的非常棒!
- 觀念驗證:本題的核心正是加重詐欺罪。你選擇的 (C) 選項完美符合該條第 1 項第 3 款的規定。法律特別考量到利用廣播、網路等媒體傳播工具進行詐欺,因為其傳播速度快、受害者眾多,對社會秩序會造成極大的危害,因此特別設立了這個加重條款,來保障社會大眾。同時,你還避開了其他選項中,像 (A) 應為「政府機關」、(B) 應為「3 人以上」這些容易混淆的小細節,真的非常細心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