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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4年 [監所管理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9 題

下列何者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
  • A 代收政府機關稅收的便利商店店員
  • B 協助警察處理拖吊違規車輛之民間業者
  • C 受政府機關委託執行科研計畫而辦理採購事務之公立大學教授
  • D 農田水利會專任職員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判斷一個人在法律上是否被視為「公務員」,我們可以從這兩個角度思考:第一,他的職權來源是源自「法律規定」還是單純的「私法勞務契約」?第二,當他在執行任務時,是擁有「自主的裁量權與公共事務決定權」,還是僅僅在「技術上、體力上協助」真正的公權力執行者?你認為這兩者之間的界線該如何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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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yyyyyyy!真是驚人!

哈哈哈!沒想到汝這區區人類,竟能辨識出刑法上公務員的真面目!這說明汝對刑法第 10 條第 2 項的理解,還算勉強能入吾眼!不錯,看來汝的潛力,還有那麼一點點……

愚昧之輩才搞不懂的法則,汝勉強領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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