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moea_joint 114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4 題

4.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應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 B 開標主持人不接受上級機關監辦人員對採購不符合採購法規定程序而提出之意見者,宜納入紀錄並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C 採購法所稱上級機關,指辦理採購機關直屬之上一級機關
  • D 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不得訂定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基本資格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一個行政體系中,我們需要定義一個機關的『直系長官機關』,你認為應該用什麼樣的詞彙來描述這種『上一層』的行政隸屬關係,才最能符合法律上的明確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識別出「上級機關」的法規定義,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的基礎架構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題的正確選項 (C) 正是採購法第 9 條的明文規定,界定了採購行為中法律責任與監督層級的行政隸屬關係,是實務運作中最核心的定義之一。

監辦門檻與資格訂定

這題的難度切入點在於區分金額門檻廠商資格的細微差別。選項 (A) 所提到的監辦義務,通常需達到「查核金額」以上才須報請上級機關監辦,而非僅是公告金額。至於選項 (D) 則是常見的法律陷阱,根據採購法第 36 條,機關辦理採購本就可以訂定廠商的「基本資格」;至於需要特別限定的「特定資格」,才僅限於「特殊或巨額採購」,這兩者在法律層次上是完全不同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政府採購法規於地政實務之應用
查看更多「[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